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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装配式结构部件可申报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持



来源: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冀工信原函〔2021〕34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打造千亿级产业链”的要求,发挥产业发展资金导向作用,支持一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核心关键节点产品提质扩能,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制造业加快发展,我厅研究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指导本地符合要求企业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资料严格按照编制要点编制并于6月20日前上报。


联 系 人:张 滨  王乐瑶  

联系电话:0311-87802583  87803219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24日


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


为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打造千亿级产业链”的要求,支持和引导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核心关键节点产品提质扩能,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制造业加快发展,现组织开展2021年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资金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优先用于“一区三基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制造业,重点支持高性能门窗、环境一体机、保温系统、专用特种材料等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项目,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提升产品品质、扩大生产能力项目建设。


1.绿色建筑功能材料:防水卷材、防水隔汽膜、防水透汽膜、预压膨胀密封带等高性能防水密封材料;石墨聚苯板、聚氨酯板、真空绝热板、岩棉板等高效保温材料;防水、抗菌、隔音等功能涂料,硅藻泥、石墨烯、相变蓄热等绿色装饰材料等。


2.装配式结构部件:结构保温一体化墙体、结构装饰一体化板材、装配式混凝土构件、装配式钢结构构件、预制内外墙板等。


3.被动式门窗系统:节能门窗、玻璃幕墙、遮阳系统、节能玻璃、建筑五金配件、复合型材、断热材料、窗台板等。


4.环境调节设备与系统:高效储能设备、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空气净化设备、新风/除尘系统、室内环境监测控制系统、健康管理系统等。


二、支持方式


按照“先投后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资金为无偿补助,可用于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等。按照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仪表、软件与控制系统等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投资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单位在河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二)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河北省。


(三)项目为2020年6月以来完工或在建项目,在建项目需办理完成备案(核准)、土地审批、环评批复手续。


(四)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1000万及以上。


(五)已申报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的,不再申报此项目。  


四、申报资料及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需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2),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申报资料需永久保存备查,请务必严格按照编制要点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出现漏编、多编、错编及其他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


(二)申报程序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按照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申报方向和条件的项目,核查有关审批手续原件,推荐上报项目须出具完工/在建证明(范本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在项目申报、审核、评审管理过程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材料完整一致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项目单位对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项目评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技术评审,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现场财务评审,核实项目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仪表、软件与控制系统等实际投资额,形成专项审计报告。


(三)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统一汇总上报本地区推荐项目,于6月20日前将上报文件、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电子版光盘),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单位情况(包括组织架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人员状况等);

2.现有生产工艺及装备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比较;

3.现有产品生产能力、产量、销售、竞争力情况及在全国同行业中地位、国内外市场占有率;

4.研发能力情况。


二、项目实施背景

1.市场分析;

2.产品定位;

3.重点解决问题。  


三、项目主要内容

1.建设期限及建设地点;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土建工程方案、新购置设备、利用原有设备等情况;

3.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水平的详细情况,附工艺技术路线图。


四、项目投资

1.项目总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土建、设备、技术等投资),已完成投资(土建、设备、技术等投资)等情况;

2.购置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仪表、软件与控制系统、专利技术及设备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和已经完成投资情况,结合生产工艺详细说明购置设备、技术的用途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五、项目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开工时间,项目建设(土建、设备购置等)进展情况,完成投资进度,预计完工时间等。


六、经济效益预测

1.产品制造成本构成;

2.销售收入、利润、税收分析预测;

3.产品投放市场情况(已完工项目)。


七、资金申请报告附件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核准或备案证复印件;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申报时尚未完成审计报告编制,应提交①最近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4.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信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出具的项目完工/在建证明(附件3);

5.项目固定资产设备投资情况表(附件4);

6.项目单位同意税务机关提供设备、仪表仪器、软件产品、专利技术及设备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发票等相关资料的授权书;

7.项目单位有关事项承诺书(附件5)。


八、其他要求

资金申请报告书脊标注“2021+**市+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电子版正文为word格式,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